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介绍贿赂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罪名库 / 贪污贿赂罪 / 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如何量刑
介绍贿赂罪 718 时间:2020-10-12

介绍贿赂罪如何量刑


一、介绍贿赂罪如何量刑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构成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


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罪立案标准第1项的规定,“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是介绍贿赂犯罪的一个起点数额标准,只要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2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根据本罪立案标准第2项的规定,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所谓“不满上述标准”,是指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员的80%以上即16000元以上,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的80%以上且16万元以上。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所谓非法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只要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16000元以上、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16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岁要介绍贿赂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并且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至16000元以上、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16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介绍贿赂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击法人员介绍贿赂,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更多更大的不正当利益,并且严重影响了党政领导白形象,严重影响了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和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因此,向上述对象介绍贿赂,只要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至


16000元以上、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16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介绍贿赂行为如果给国家、社会造成重大损


失.且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累计达到16000元以上、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行贿数额累计达到16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0

10/12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