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刑法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刑法 / 刑罚种类 / 管制
管制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管制 823 时间:2021-07-14


导读: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法律是非常的公正公平的,大罪必当严格的执行处罚,而对于犯罪的金额或者是社会的伤害性都非常的小,并且本人也是非常的积极认错并接受处罚,那么法律上还有一种处罚方式叫做管制,不用去监狱服刑,只需要在原生活区域就可以,那么今天深圳律师网为大家讲解一下管制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叫做管制


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主要针对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二、管制的执行方式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通过今天深圳律师网为大家讲解的管制的执行方式,相信大家就已经很清楚明白什么是管制,和管制的执行方式,大罪有大的处罚方式,小罪也有小的处罚方式,不过处罚再小也是触犯法律了,还是希望大家做一些事三思而后行,为自己的以后好好打算。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深圳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管制可以管制多久
      管制可以管制多久?管制实际上也是一种刑事处罚,只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那么管制的期限有多久?下面由深圳律师网在本文整
    管制 859 时间:2021-07-12 查看更多
  •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呢,法律对管制和拘役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深圳律师网带你一起了解拘役与管制的区别。  一、什么是管制和拘役  管制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
    管制 844 时间:2021-07-12 查看更多

2021

07/14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