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婚姻家庭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 婚约财产纠纷
关于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婚约财产纠纷 1200 时间:2020-10-06

  婚约财产,俗称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约过程中,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基于当地农村风俗习惯,于婚前给付女方数额较大的财产。受传统民俗及道德观念的影响,彩礼在我院辖区范围内较为普遍,并且彩礼的种类名目日渐繁多,数额亦不断攀升,一旦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或离婚,则彩礼的处置往往容易引发纠纷。


   对于彩礼的返还,在审理实践中,除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外,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二、彩礼之返还原则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家庭都是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


   2、尽量返还原物。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车辆、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3、严格适用法律,兼顾本地习俗。严格区分彩礼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界限,彩礼返还数额的认定应综合考虑本地习俗、共同生活时间长短、过错程度等诸多因素,兼顾双方利益平衡。


   4、综合考量,是否登记结婚是重要的侧重因素。在处理这种案件中,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另外,对于返还彩礼的数额同时需要考虑彩礼认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过错程度等多种因素。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婚约财产纠纷主体如何认定
    婚约财产纠纷主体不限于男女双方婚约财产纠纷是指以结婚为目的的男女双方在婚约关系存在期间因维持该关系而产生的财产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约财产纠纷 972 时间:2020-10-06 查看更多
  • 农村婚约财产纠纷增多的原因
    在我国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常把订婚视为结婚的前置程序,而订婚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给付彩礼。彩礼是我国古代传统婚礼中“纳征”的俗称,是指男女双方在完婚前,由男方交付给女方
    婚约财产纠纷 976 时间:2020-10-06 查看更多

2020

10/0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