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刑事辩护与代理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刑事辩护与代理 / 刑事办案程序 / 刑事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办案程序 976 时间:2021-06-22



  我们常说到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公安机关是怎么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的呢?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对报案的,控告的,举报的,自首的等情形的立案材料接受,立案登记;二是进行立案资料的审查,三是对立案材料的处理。下面由深圳律师网在本文整理介绍刑事案件立案程序相关内容。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案件立案程序: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依法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


  特别关注: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3、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4、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特别关注:如果报案人、举报人等在法庭上作为证人出庭时,则不能对其姓名等保密。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人民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一览表(2021年版)
    律师应当掌握的信息1. 确认来访者的身份及其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2. 根据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分析法律关系,确认是否属于刑事案件3. 案件发生的背景4. 案件基本事实5. 案件所处
    刑事办案程序 1011 时间:2021-01-12 查看更多
  •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发生刑事案件时需要办理案件的流程是什么?在刑事办案的程序中分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下面深圳律师网就刑事办案程序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
    刑事办案程序 1020 时间:2021-06-22 查看更多

2021

06/22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