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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是哪些
视同工伤 1028 时间:2020-09-16


虽然有些人不是在工作时间或是工作地点、工作的过程中受伤,但也会视同工伤,这时候他们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得到相关的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要能够清楚这些情形,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是哪些?深圳律师网律师告诉我们详细情况。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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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可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要是在认定的时候遇到了单位不配合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维权。在自己不知道自己受伤的情况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时,来深圳律师网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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