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生在诊断治疗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这种事故也有等级的划分,进行鉴定就是对其等级的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关系到医疗赔偿,所以对其的明确比较重要。如果不服也有救济措施,下面就详细介绍关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重新再鉴定吗问题的相关知识。
一、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重新再鉴定吗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重新再鉴定吗
二、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结果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移送负责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首次鉴定后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再次鉴定可以由双记当事人共同委托,也可以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其中一方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异议处理
1、对鉴定结论无异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
2、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移送负责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
再次鉴定仅需要当事人一方提出即可,另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从以上您整理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医疗事故的重新鉴定是法律允许的,只是需要满足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另外对于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也给予了明确。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重新再鉴定吗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0
09/29
顶部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邮箱:137510066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