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在信用卡的使用过程中,信用卡可能会不慎丢失而被他人捡到据为己有,甚至进行犯罪,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那么,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非法持有如何认定?今天深圳律师网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非法持有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第(二)项之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在认定信用卡持有人是否具有合法依据时,要注意区分信用卡的不同属性。如果单纯把信用卡作为一种物,不涉及信用卡的使用,那么并不会直接侵犯刑法所保护的金融管理秩序;如果涉及信用卡的使用,则必须符合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深圳律师网
刑法中所称信用卡包括借记卡,非法持有他人借记卡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理由如下:
以上便是深圳律师网对于妨害信用卡罪中的非法持有如何认定的解答。办理信用卡之后,需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安全,如果不慎丢失,不仅自己会承担损失,不法分子甚至会利用该信用卡进行犯罪。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深圳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2021
07/02
顶部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邮箱:137510066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