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债权债务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高于多少属于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 930 时间:2021-07-30


  在我们生活当中,高利贷现象是存在的,高利贷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所谓的高利贷也就是民间借贷利率高到了一定的程度。而大多人债权人都不清楚民间借贷利息多少为高利贷。那么民间借贷利息高于多少属于高利贷,下面就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一下。

  一、民间借贷利息高于多少属于高利贷

  超过年利率24%的,就是2分息以上的,属于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利息高于多少属于高利贷


  二、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纳税

  1、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


  2、个人股东如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目金融保险业税率5%)及附加税费、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20%)。


  3、《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民间借贷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1、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


  2、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如果债务人遇到了属于高利贷的民间借贷行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人身保护,避免被高利贷组织报复。以上便是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民间借贷利息高于多少属于高利贷”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这一相关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深圳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
    民间借贷利息 1215 时间:2021-01-18 查看更多
  •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导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我国法律是允许民间借贷的利率适当的高于同期银行借贷的利率的,各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约定适当的民间借贷的
    民间借贷利息 1532 时间:2021-07-30 查看更多

2021

07/30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