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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青年孙志刚,生命定格在了2003年,当年仅仅27岁,现在道来2003年湖北孙志刚事件的前因后果,也许我们可以讨论一下,究竟谁,应该来为孙志刚的死亡买单。
2003年孙志刚事件,孙志刚的母亲一直相信着别人担心她悲伤过度而告诉她的另一种“事实”,她的儿子是死于“非典”,是死于天灾而非人祸。孙志刚事件死亡真相的背后值得我们深思!
一个中国公民死亡,如果系zf全责,最高可获得24.8万元的国家赔偿。但据记者多方查证,孙志刚家属所获的赔偿几倍于此,而且这笔赔偿被要求必须在开庭前到位。
然而,巨款并不能够完全补偿一位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及其家人的丧子之痛。孙志刚的母亲至今仍相信着别人担心她悲伤过度而告诉她的另一种“事实”,她的儿子是死于“非典”,是死于天灾而非人祸。
而赔偿、处分和判决,也不能完全解答最重要的答案:孙志刚为何而死?谁该为此负责?孙志刚之死,到底是因人性之恶,还是因制度之缺?
孙志刚事件起因
孙志刚,男,事发时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最后不治身亡。
孙志刚事件经过
被收容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成为广州达奇服装公司的一名平面设计师。从深圳跳槽进入达奇公司,当时处于试用期,月薪2000元。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喜欢上网的孙志刚离开与朋友合租的住房,准备到附近一家网吧去玩。因为刚来广州,还没办理暂住证,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走到天河区黄村大街上时,孙志刚突然被广州市公A局天河区公A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J察拦住了去路。当时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事后已无处查实,因而也无法判断J察拦住他,是否因为“他不修边幅”。孙志刚并不知道,此时广州市公A机关正在开展“严打”的统一清查行动,三无人员是重点清查对象。当天下午,天河公A分局刚开了动员大会。由于身上没有带任何证件,孙志刚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当晚,将近110人先后被带进这个派出所,其中30多人被收容。孙到派出所后,由两名“辅警”做了笔录。这是一份有点奇怪的笔录,上面孙志刚被问及有无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和合法证件时,所答已无可考,填写的竟均为“无”。当晚负责甄别“三无”人员的,是34岁的黄村街派出所专区中队长李耀辉。李有十余年的警龄,曾经立过二等功,多次受过嘉奖。
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
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J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J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成先生说,其中一个J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J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J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据广东省有关部门事后调查,当天晚上,孙志刚的两位朋友舒某某、杨某某曾来到派出所,说明孙有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提出为其补办暂住证,并予以保领,但均被李耀辉以“没有进行核实必要”的理由予以拒绝。
3月18日凌晨2时左右,孙志刚被送到天河公A分局收容待遣所。该所值班民警罗侨安对其进行了询问。治安协管员罗东升参照黄村街派出所移送的询问笔录,“制作”了询问孙的笔录,并在笔录上填写了孙志刚的身份证号码及“无暂住证”、“无正当职业”、“无正常居所”等内容,然后让孙签字。民警罗侨安则代替待遣所所长签下了“同意收容遣送”的意见。后来的调查报告说,正是由于待遣所民警极不负责任,才导致孙志刚“被错误地作为被收容遣送人员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当时,根据之前公A机关填写的内容,中转站工作人员判定孙的情况符合《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审批手续齐备,便将孙志刚收入站内。
9个小时后(即18日上午),孙志刚向中转站护师殷孝玲报告自己有心脏病,因为紧张而心慌、失眠,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疗。中转站遂以“心动过速待查”为由,将孙送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后来法庭出示的证据显示,孙进入救治站时身体正常,脱衣检查未发现有外伤。医生对他的诊断是“焦虑症”。广州市一份调查报告针对外界的怀疑特别说明,“经询问派出所、分局收容待遣所和收容遣送中转站的有关民警和工作人员,均称孙志刚没有与民警、工作人员发生过顶撞、争吵或被民警、工作人员殴打”。但据孙的父母说,孙志刚虽然身材较瘦,身体却一向很好,从没听说有心脏病。孙何以声称自己有心脏病无从得知。他的一位朋友猜测说,或许是他以为医院的待遇会更好一些。
当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2003年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收容人员救治站
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位于远郊,距市中心一个多小时车程。这里本来属于广州市精神病院,后来改称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2002年8月1日,这个巨大院子的一个角落被划为特殊病区,由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市公A局批准,指定为收容人员救治站,专门为收容人员中的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疗。救治站占用了三幢小楼。与普通医院不同的是,每一个病房的门窗都有铁栅栏。救治站由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分管。31岁的彭红军是病区区长,他手下有3名医生,护士若干和10名护工。彭后来被控玩忽职守,但早在今年年初,他就对这个新成立的机构提出直言不讳的批评和急切的改革建议。
当时他说,“这里场地拥挤、设施简陋,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管理混乱,几无规章制度可循。”31岁的彭和其他3名医生都是精神科大夫。但是,他们要负责的是近200名的各种病员的治疗。在法庭上,公诉人的举证也证实了彭红军医生的诸多忧虑。举证调查发现,这里经常发生病人间打架斗殴事件,有人被打断肋骨,有人被打成重伤。
而护工是救治站内的特殊角色。乔志军,在武警上海总队服役五年后,回到家乡山西。2002年中,通过保安公司推荐来到广州,经培训后,被推荐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当保安。乔燕琴,同为山西人,去年年底通过熟人介绍来到救治站。胡金艳,河南姑娘,与乔志军是一对恋人。没过多久,这里的保安们都被改称为护工——要雇用保安必须向当地派出所交一笔钱,救治站为了省这笔钱,就给他们改了名。但事实上,这些护工从未接受过任何护理培训。病人仍然称他们为保安,“他们穿着迷彩服,提着警棍”,一些病人当庭指证说。警方后来还从救治站搜出了两支塑胶警棍和一支电警棍。乔燕琴在法庭作证时这样表述护工的职责,第一是“防止病人闹事和暴动”,其次才是协助护士拿药、打针、派饭。
在由医生、护士和护工构成的层级中,护工位次最低。但在这里的病人眼中,他们却操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一份护工的笔录证实,因为208房女病人汤凤珍一直在哭,护工何某某去制止时被汤咬伤,何立即提了根棍子对其殴打。医生彭红军也发现了这一点。其他医生曾多次要求开除一些殴打勒索病人的护工,但均不了了之。彭红军辩解说,他没有人事权。彭后来被指控对救治站管理不善负责。
直至他被捕,数份规章制度仍在草拟中。而他在建议中指出的诸多问题,此时已不幸言中。据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从2002年8月10日到2003年1月20日,救治站里共收治病人多达877人,其中外科病人280余人(包括脑外伤、骨外伤和普外伤),精神科病人280人,内科病人210人及传染病人105人。这里还经常收治特殊病人,包括一例艾滋病确诊者、15例自缢未果者、20例吞刀片者、1例自制凶器者和一名身带匕首者。此外还有约30名各类涉案人员。
4名专治精神病的医生显然难以应付如此繁杂的病人。而那份材料还披露了救治站内发生的令人吃惊的死亡现象:在去年10月、11月、12月和今年1月的头20天,这个救治站均有相当数量病人死亡,死亡人数分别为16、15、15和12。但材料没有说明他们的死亡原因。此外,在孙志刚案庭审时,一位病人检举说,他亲眼看见209房有人被打死。公A机关调查的结果证实,从3月16日到3月19日,救治区共有3人死亡。其中两人属于病死,一人是“头部挫伤,颅内出血”。这个死亡名单中尚不包括孙志刚。
同时被抓
几乎与孙志刚同时,23岁的张明君正在广州大街上行走时,突然被抓住了。张明君是四川南部县人。几年前,因种地无以糊口,全家四口人,包括父母和弟弟撂下田地到了成都。父亲做些装修活,母亲背建筑材料,弟弟去年初中毕业,进了一家饭馆当服务员。早在1998年,小学毕业的张明君就来到广东,进入鞋厂和服装厂打工,很快就成为针工熟手,还当过干部。张明君和四川南充老乡李芳在广东认识,前年结了婚,有一个7个月大的儿子。今年3月17日下午,夫妇二人从东莞到广州找工作。当天下午,张明君又让李芳先回东莞,说找到工作后再去接她。
后来张告诉妻子,那天晚上他出去吃宵夜,买了个面包正坐在台阶上啃时,被巡警叫住了。当时张莫名所以,他怀疑是因为自己把腿搁在台阶上,才引起了J察的注意。J察要他出示证件。张明君身上带有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和工作牌,但他没带暂住证,他告诉J察,暂住证是厂里办的,被扣在厂里。由于没有广州市的暂住证,他仍然被收容了。按照后来一份调查材料的叙述,当晚7时,张明君因腹痛、胃炎和消化道出血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但据张明君称,当天晚上,他就遭到了毒打,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救治区的很多病房都关有精神不太正常的人,而206房之所以出名,是因为那里关的都是基本正常的人——精神病人一般不打人,206房就不同了。发生孙志刚惨案的这间206房,中间是一道铁门,两旁有窗,南北向过道的两侧是水泥砌成的铺位,大约有十一二个。房间尽头是用水泥板隔开的厕所。靠窗的两个铺位是“大哥”专用,靠厕所的则属于新来者。在这里,病房被叫做“仓”。这种叫法甚至在广州市公A局白云区公A分局的逮捕申请书上都能得到证实。206房被称为“206仓”,调房被称为“调仓”。
3月19日晚,206仓关了8名病人。李海婴和钟辽国当时是206仓的两名“仓头”。“仓头”是由护工指定的。据李的朋友说,李海婴以小买卖为业,在番禹市汀沙村二大街文魁巷租房住,2001年办过暂住证。他为何在朋友的房内被带走收容,尚不清楚。3月7日,李海婴因患皮肤病和性病被送到救治站。刚来时也挨过三次打。3月8日,一名男护工用自己的手机让李打电话叫朋友送钱过来。
在朋友花了70多块钱请两名护工吃了顿饭并塞了150块钱后,李没再挨过打,并且当上了“仓头”。不只是李海婴,206仓的8个人都挨过打——救治站每个新来者都要挨打,这似乎是规矩,叫“过仓规”。另一名病人韦延良说,他3月11号进来,到18号的一周内已经挨了5次打。李海婴说,“206就是专门打人的地方,打完了,就把被打的调出去。”3月18日晚9时50分,当孙志刚进来时,张明君刚被打得爬不起来,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孙志刚在救治站的第一个落脚点,其实是二区201仓,里面关着10个精神病人。为什么把“心脏病人”孙志刚与精神病人关在一起,这是一个疑问。一位医生说,“部分精神病人难以控制或经常糊屎糊尿”。
而孙志刚此时至少已挨过两次打。据张明君说,他亲眼看到孙志刚在201仓被“贵州人”和“大胡子”两人殴打。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服装设计师孙志刚,显然并不甘心自己的命运。20日凌晨时分,病人罗小海要出院,他的7名亲属来接他。
孙志刚摇动着铁窗大叫:“我叫孙志刚,达奇服装公司职工,武汉科技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在里面挨打!”由于孙记不清老板的电话号码,他的呼救并未奏效,反而招来了杀身之祸。山西籍护工乔燕琴,首先被惹恼了。此人身体高大精壮,一份调查报告形容他“一贯霸道,脾气暴躁,其余护工因惧怕而畏服”。“仓头”李海婴也在庭上作证说,乔曾告诉他,孙志刚向上面下来检查的人打小报告,说这里经常打死打伤人,要修理他一下。当晚,乔燕琴来到206门外,对李海婴等人说,“孙志刚太闹,呆会儿把他弄过来让你们玩玩。”
晚上12点半,护工交班时间。乔燕琴和乔志军该下班了,由另外两名护工胡金艳和吕二鹏接班。乔燕琴提出要把孙志刚调房。胡金艳后来在法庭上辩解说,她当时在办交接班记录,没有听清乔说什么,也没有表示过同意或不同意。乔志军则辩解说,当时他并没有告诉吕二鹏调房就是为了要教训孙。但后来法院认定,这三人均属于“认同”乔燕琴的用意和行为。
值班护士办理手续后,乔燕琴和乔志军上楼了。胡金艳说,她听到要将孙调到206,就担心他们会干坏事。她不希望男朋友乔志军参与,便跟了上去。乔燕琴来到206后,就对里面的人说,“那小子过来后,过半个小时,给我狠狠地打。不要打头,不要打出血。反正打死也没事。”“这里死一个人像死个蚂蚁一样!”(据乔燕琴在公A机关的笔录记载)然后,乔燕琴来到201,叫孙志刚出来,见孙没动,“我进去用右脚往孙志刚的小腹部踹了好几脚,再上去用右脚往他的肩膀和背部踹了好几脚,这时孙志刚便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打他,我不理他,再往他的肩部及背部踹多几脚(据乔燕琴在公A机关的笔录记载),然后将孙拉了出来。
孙被换到206仓后,走到厕所旁的床位倒头睡下。而此时,乔燕琴等人下楼去煮玉米当宵夜。
“脑血管破裂?心脏病猝死?”
半个小时后,李海婴说:“时间到了,开始!”此时张明君说了句话:“为什么要打人家?”当即遭到李海婴的喝斥:“你不打就收拾你!”张明君后来在法庭上说:“我不愿意打人啊。因为我们也是受害者,与孙志刚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打?”206仓8个人事后都说:我们是被逼的。如果我们不打,护工就要打我们。“我们就可能成为第二个孙志刚!”他们作证说,护工曾经告诉他们,这里随时可以让不听话的人“站着进来抬着出去”。结果,8个人围住孙志刚,拳打、肘击、脚踩、跳起来在背上跺,又把孙抬起来往地上摔。
“孙只能抱着头蹲在地上,就像我以前被打一样。”张明君在法庭上回忆说。他跳到孙志刚背上跺,后来被指控为故意伤害孙的主犯。张说,他打了几下后,假装摔伤了,回到床上躺下。另一名病人回忆说:“孙跪在地上求我们别打了。他受不了了。”
此时,值班护士曾伟林在楼下的监控录像上发现了这里发生的一切,胡金艳立即上去,对李海婴说:“你再闹,还想不想出去了!”但跟上来的乔燕琴阻止说:“别管她(指胡金艳),继续打,打得还不够狠。”乔燕琴(另一份供词里说是吕二鹏)还向里面挥了两下拳头,按房内人理解,意思是打得更狠一点。护工走后,仓头李海婴吩咐说:“打得保安不满意。保安交待的事不办好,大家都有麻烦。再打半个小时。”
几分钟后,胡金艳在监控室发现206仓内有人再度殴打孙志刚,便跟着曾伟林又来到206。孙跪在地上,直请求换一个房间。孙抱着被子,跟着吕二鹏来到对门的205房,一头钻进了厕所。这里面有大约15个精神病人。但胡金艳说,他们一般是不打人的。然而很快,206房的病人们又听到了孙志刚的叫声,“非常凄惨”。他们从窗口可以看到,吕二鹏提着警棍隔着门在捅孙志刚。也有人称,他们看见吕进入了205,打从厕所里露出头来的孙志刚。
大约1点半左右,乔燕琴吃完了玉米,上楼回宿舍去了。此后未再听到孙志刚的动静。当天晚上,另一名值班护士邹丽萍在值班护理记录上,为孙志刚做的记录是“本班睡眠六小时”。
20日上午9时50分,护士查房,发现孙趴在水泥床上一动不动,且呼吸微弱,脸色发紫,赶忙把他送到救治室。值班医生任浩强做了常规抢救。十分钟后宣布孙死亡。他在向区长彭红军知会后,在死亡证明上填写了“脑血管破裂?心脏病猝死?” 并且声称孙志刚除趾部有异样外没有明显伤痕。但在广州市公A局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鉴定书上,孙志强的伤痕是这样被描述的,“身体有多处表皮擦伤和表皮脱落,背部在60×50cm范围内大片皮下出血,其中在左侧背中部可见四处条形皮内出血,宽0.3cm,长分别为16、12、8.7、7.5cm。而解剖还查明,孙双肺表面淤黑,胃内有褐色水样物160cm。法医解释说:“被害人孙志刚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206房的两次殴打“共持续了约9分钟”,而孙背部的出血区几乎覆盖满了整个背部,其状惨不忍睹。
法庭上
4月4日,张明君被送到湖南省怀化市收容中转站。此时他已在收容机构里“中转了”了17天。其间,他借用别人的手机给妻子李芳打电话,叫她送1500元钱来,然后就被放了出来。中转站给了他三块五毛钱让他回家。身在湖南的张明君用这些钱给妻子打通电话,李芳立即汇了100块钱,让张回到了东莞。但“失踪”多日的张明君已丢掉了工作。在寻职无着之后,5月8日,夫妻俩回到成都。 刚下火车,张的朋友就告诉他,家乡的公A在找你。张明君还以为是由于自己从“疫区”广东回来,要到医院检查。在家人怀疑的眼光中,急于洗清的张明君四处打电话到家乡和成都的“110”询问警方为何找他,最后他问到了成都市公A局的一名巡警朋友。5月9日,朋友说请他吃火锅。在成都金牛山庄门口,赴约的张明君被广州来的J察抓获。他这才想起,当时在广州收治人员救治站里“自己曾经打过一架”。
6月5日,身穿黄背心的张明君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在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12名被告中,他是排名第五的主犯。李芳此时在成都已全然束手无策。她四处借钱无果,并且在SARS尚未解除警报之前,难以及时赶赴广州。张明君和同案9名被告都没有请律师,其中8人由zf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两人未要律师。律师们大多对公诉方指控的主要事实未持异议,而均对被告作减罪辩护。身材瘦小的张明君在庭上失声痛哭,多次抢着发言,强调自己完全没有故意打孙志刚,是受胁迫的,因为如果他不动手,就会成为第二个孙志刚。
李海婴的辩护人梁国雄指出,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得有体罚、虐待、侮辱、被收容人员”,第十五条规定:“被收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我们遗憾而震惊的发现,该救治站根本就没有做到上述规定的要求,而是变成了一张被收容救治人员的噩梦之床。”梁国雄当庭辩护说,“李海婴等被起诉的被收容人员,因不想自己成为下一个被杀死的蚂蚁,在求生的本能支配下,惧于护工的淫威,不得不选择听从护工吩咐而保全自己的方法,除此以外,他们能有其他选择吗?在这样充斥着暴力的地方,他们不过是护工手里的一个伤害他人的工具而已。”8名收容人员及其代理人均强调殴打孙志刚是被迫为之,希望法庭能以“被胁迫”而减轻处罚。
梁国雄等多名律师还特别提出,尸检结果不能证实206仓的打击是造成孙志刚死亡的直接原因,因为尸检提到“背部可见多处条形下出血”,这样的伤痕不可能是没有任何器械的收容人员打击形成。律师强调,“可能有其他共同导致孙志刚死亡的打击”。孙志刚在两次被打后,自己抱着被子走到205室,还能自己上厕所。但是,此后直到其死亡的八九个小时内还发生了什么,至今无法查证。而且,孙在进入201前就曾被打,这方面的查证也不清晰。事实上,这一切只要播放当时的监控录像就可以清楚。此前,有关方面也强调案发当时有录像为证。但是,这个至关重要的证据并未出现在公诉方出示的证据中,律师也未当庭提出展示请求。
6月9日下午3时30分,当张明君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时,再度痛哭失声:“我还有9个月的儿子啊!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我进了监狱,一家人就都完了。
孙志刚事件结果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尸体运到。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墓志铭
一个公民,就因为没有暂住证,被收容,被遣送,被毒打,被剥夺生命,而后真相被曝光,凶手被审判,恶法被废止。这就是孙志刚收容案。
2003年12月18日,孙志刚的葬礼在他的家乡湖北省黄冈市陶店乡幸福村举行。冬天无名的花瓣洒落在孙志刚的墓碑上。
他以青春镌刻自己的墓志,以生命呼唤中国的法治。
孙志刚墓志铭全文: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
二零零一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职于广州,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终年二十七岁;
同年四月十八日: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
同年六月五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
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
然而,相信对于整个事件,认真去分析还是存在很多疑点,虽然我们无法再去追根溯源,但是不妨还是列出来(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在发文章,大家记得点赞...)
疑问一:孙被黄村派出所拘押后,孙的亲友即前来“保释”,但黄村派出所的答复是,这个人不可以,很明显,是不是黄村PCS想要“教训”一下孙志刚。
疑问二:但后来,奇怪发生了,对这样一个需要“教训”的家伙,黄村PCS居然“仁慈”了,孙因称病即被送救治所救治,这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即便可以理解,孙当时处于怎样状态?
疑问三:法医尸体解剖报告表明,孙“背部可见多处条形下出血”,条形大小分别为16×0.3cm、12×0.3cm、87×0.3cm、75×0.3cm,而从公诉书披露案情,206室内八人对孙的殴打是拳打脚踢,不可能导致这种伤痕;孙还有多处疑为烧烫的“黑印”,这也一样不可能由206室内八人所为。救治站护工吕二鹏也只是用“塑胶警棍向其胸腹部连捅数下”,不是背部。
疑问四:《起诉书》说,“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志刚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表明,《起诉书》是认可孙案的唯一一次法医鉴定的,那么何不对上述伤痕加以调查?
以上,就是孙志刚事件的全部内容,当年网络还不发达,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此事,但是作为中国公民,孙志刚之死一定会引起很多人的深思,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司法部门……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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