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行政诉讼法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诉讼证据 / 行政诉讼质证
行政诉讼质证有哪些形式
行政诉讼质证 1039 时间:2020-11-06


  质证必须在法庭组织引导之下来进行,而不能由当事人漫无边际地争执下去。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政诉讼的质证规则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作出质证的时候,我们可以有以下几种质证的形式。


  1、正面规定。质证形式实质上就是质证权利的行使方式。根据《证据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也就是说,质证主要采取当事人向对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的方式。质证的功能在于,通过当事人就证据加以说明、解释及相互质疑,使证据的可信程度和疑点得到充分展示,为法庭认证提供保障。


  2、反面规定。与权力一样,权利亦存在滥用的可能,当事人质证权利之行使亦应受到必要的约束,故《证据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从反面对质证方式作了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行使发问之权利,应受到以下两点限制:


  发问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联。关联性原则是质证必须首要遵循的,如果发问内容与案件的事实明显无关,法院就可以予以制止,以保证司法效率,避免诉讼被不适当的拖延。


  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不正当的语言和方式。为了维护自己的诉讼主张,当事人可以充分行使发问的权利,但是必须要使用文明的语言和正当的方式。如果当事人无视法庭纪律,采取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和方式去误导或激怒对方当事人,则属于滥用质证权利,对此种情形,法庭应当及时制止。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行政诉讼中质证的内容和方式
      质证必须在法庭组织引导之下来进行,而不能由当事人漫无边际地争执下去。   (一)质证的内容   根据《证据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质证内容上,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
    行政诉讼质证 1055 时间:2020-11-06 查看更多
  • 行政诉讼质证的内容是什么
      质证的内容是指体现某种证据是否具有证据力的根据。质证活动应针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方面的内容来进行。  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属性中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
    行政诉讼质证 1103 时间:2020-11-06 查看更多

2020

11/0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