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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代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乙方借用其名义购买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用甲方购买的商品房坐落于 路 号 小区 幢 单元 室,房屋产权面积为 ㎡,套内面积为 ㎡,购房总计为 元;
二、购房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购房款以及相应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可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作为按揭共同还款人,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按揭贷款需使用甲方名义,乙方承诺每月按时将按揭款项汇入还款账户,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还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归还按揭贷款的,一切责任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全额赔偿;
四、甲方未房产的名义所有人,但实际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甲方承诺甲方以及甲方的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均知晓房产代持的事实,并不得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所有权;
五、在购房过程中取得的材料,甲方应无条件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持有,代持房产具备交房条件时,甲方应协助办理交房手续,保证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人顺利接房,接房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代持过程中,如乙方需出售、赠与该房产,甲方应当配合办理相应错误!未指定文件名。的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为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在收到乙方过户要求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不配合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代持期间,该房产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房产的损毁、灭失由过错的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2020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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