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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上有一种叫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又被叫做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么怎么认定存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呢?找深圳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一、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包括:年龄、精神状况和重要的生理功能状况等。
二、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种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①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②又聋又哑的人(同时具备聋和哑);③盲人;④尚未完全丧失辨别或控制力的精神病人。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三款的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我国《刑法》规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关于怎么认定存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有关内容,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欢迎进入深圳律师网咨询相关律师。
2021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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