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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情节较轻该怎么处罚
失火罪 910 时间:2021-08-02

导读:根据我国 刑法 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情节较轻该怎么处罚


在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肯定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如果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话,那最终还需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对于失火罪这种过失性犯罪而言,要是认定情节较轻的话,此时对失火罪情节较轻是怎么处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深圳律师网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失火罪情节较轻该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二、失火罪怎么认定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过失犯罪向来都是要比故意犯罪的处罚轻的,因此我国对失火罪的量刑,自然就比放火罪的量刑轻一些。而其中要是认定失火罪情节较轻的话,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情节较轻的情形有哪些,上文中为大家做出了列举,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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