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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爆炸罪判几年
过失爆炸罪 887 时间:2021-08-03


  对于过失爆炸罪来说,过失爆炸罪,是因为存在一定的过失导致爆炸行为的发生,如果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爆炸行为发生,虽然说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但是后果比较严重的话,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下来由找深圳律师网为大家带来过失爆炸罪判几年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过失爆炸罪判几年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在我国过失爆炸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


  1、主观方面不同。


  过失爆炸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其引起爆炸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应当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


  2、客观方面不同。


  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爆炸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爆炸罪。爆炸罪的成立并不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


  3、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


  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而爆炸罪由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所以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处罚年龄的起点较低。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形态上不同。


  爆炸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过失爆炸罪由于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才能够成犯罪,因此,不可能出现未遂形态的发生。


过失爆炸罪判几年


  二、爆炸罪的认定

  1、划清爆炸罪与以爆炸的方法实施的针对特定个人或者公私财产的犯罪的界限。


  区分的关键是爆炸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1)如果爆炸行为指向的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行为人有意识地将爆炸限制在特定的不危及公共安全的范围内,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结果的,则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如果爆炸行为虽然主观上指向的是特定的个人或者公私财物,但是爆炸发生在公共场合,实际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的,则仍然应当按爆炸罪论处。


  2、划清爆炸罪与用爆炸的方法破坏特定设备的犯罪的界限。


  用爆炸的方法故意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设备、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或者通信设备的行为,也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而符合爆炸罪的特征。但是,由于刑法已经将用爆炸的方法故意破坏这些特定设备的行为另行规定为独立的罪名,因此,不宜再以爆炸罪论处。


  爆炸罪判刑: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


  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5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114条或者第11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整理的关于过失爆炸罪判几年的相关内容,对于危险物品的使用来说,危险物品的使用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往往就不会出现问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深圳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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