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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有过出行经历的人们都应该知道在我国各个国道以及高速公路上都有了相应的收费站, 这些收费大多数是为了维护公路以及交通设施的费用, 只是对于一些长途运输而言会出现为了避免高额费用司机选择逃费的情况,那么逃费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吗?深圳律师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逃费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吗
有一些人为了帮助大货车逃费,公然用自己特制的扳手、套管等专业工具来拆卸护栏虽然给交通秩序构成很大的危害,但要打击起来,却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仅仅是填土路或借修路辅道,带车收费,并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如果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也不是很恰当更倾向于破坏生产经营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一条 【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第一百二十二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实际上即使为了逃避缴纳费用而选择自己开辟道路甚至破坏交通设施,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都不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如果遇到法律处罚严重的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律师,深圳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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