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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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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几年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889 时间:2021-05-20


经济市场有着自己的固有规则,人们进行经济交易时应自觉遵守,维护经济市场秩序,然而,最近观察经济市场发现,有很多编造并且传播证券的情况出现,甚至进行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扰乱证券市场。那么该项罪是怎样量刑的呢?今天,深圳律师网就为大家带来相关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最高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最高判五年,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构成要件


(一),其不仅会侵害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而且还会由此造成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重大损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的传播。编造、传播行为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构成本罪。不然,虽然编造了虚假的信息但没有加以传播,或者虽然传播了虚假信息但这信息不是自己所编造,如道听途说后又散布给他人的,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行为人编造后故意要他人传播的,亦应认定为其既编造了且加以传播。他人被人要求传播,其如果明知所要其传播的虚假信息是编造的,对他人也应当以本罪行为论处。但他人如果不知道是要求人编造的,则不宜认定为本罪的既编造又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编造,而是将所取得的信息加以利用或泄露,如属内幕信息,则应以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论处。、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为必要。如果没有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然扰乱了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但不属于严重的后果,亦不能构成本罪而以本罪定罪科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因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证券、期货价格强烈波动;在投资者中引起了恐慌,大量抛售或购买证券、期货合约;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后者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大家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编造传播证券以及期货交易虚假信息已经严重侵害了市场利益,扰乱证券市场,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对于自己也将受到法律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制裁。如果大家对于文章知识还有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其他法律知识,欢迎登陆深圳律师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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