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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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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261 时间:2021-11-07


导读: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破坏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 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煽动民族、宗教歧视和仇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虽然我国民族汉族居多,但是各个民族之间是平等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更是不容侵犯,但是总有一些反动分子为了造成国内部人民之间的间隙,煽动他人造成民族之间的隔阂,那么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认定是什么呢?详情请见下文。


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破坏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2、煽动民族、宗教歧视和仇恨;


3、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族歧视,是指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不平等的观点和态度。


民族仇恨,是因民族歧视和矛盾而引发的一民族对他民族的强烈不满和痛恨的民族情绪和民族心理。


宗教歧视,是指一种不平等的宗教观点和态度,他泛指不同信仰之间和同信仰之间和同一信仰之间不同教派的不平等观点和态度;


宗教仇恨,是指不同宗教之间和同一宗教之间不同教派的强烈不满和仇恨。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公民。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引起民族、宗教之间的矛盾不构成本罪。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我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4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民族平等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民族政策方面的体现,有两个层次上的含义:一是各民族权利平等,即各个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这是较浅层次上的民族平等;二是各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即各个民族在经济、文化等发展水平上的一致,这是深层次的民族平等。现阶段,我们说各个民族平等即是第一层次上的,具体指各个民族在我国都是祖国统一大家庭中的一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具他合法权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公然宣传。所谓民族仇恨,是指基于种族、肤色、世俗的原因而产生的强烈憎恨。所谓民族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世俗的理由而对人们进行区别、排斥、限制,意图损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本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有:散发、公开陈列、张贴、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获得文书,鼓吹暴力或种族仇恨的行为。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具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动机十分卑劣的,如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而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的;


(2)煽动手段恶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谣等方式的;


(3)多次进行煽动的;


(4)煽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


(5)煽动群众人数较多,煽动性大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二、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长期进行煽动的;煽动手段特别恶劣的;引起民族纠纷、冲突甚至民族地区骚乱,后果特别严重的等。


相关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认定是什么,在相关的刑法条文中规定了煽动民族仇恨情节比较严重的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如果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将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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