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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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1-02-24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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