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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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


导读:根据先照后证的原则,设立公司在工商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定代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想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话,那么必须要满足发起人数在2-200人之间,同时还要满足设立的其他条件才行。此时提出设立申请的,需要同时递交相应的材料,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4、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的内容介绍,这只是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当中的一步,但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因此一定要做好,否则的话就会耽误公司设立的时间。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深圳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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