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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单位可解除?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深圳律师网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单位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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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二、什么情况下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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