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69536 今日解答6893
2020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12 来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你知道2020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吗?和深圳律师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一)法医病理鉴定


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


2、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


3、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4、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5、开棺验尸具6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


6、生前伤死后伤鉴别例1000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7、致伤(死)物认定例1000仅适用于单做此项鉴定。


8、脏体硅藻检查例500。


9、单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500/1000心、脑器官每例1000元,其他器官每例500元。


10、多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例3000。


11、病理组织切片检查张70。


12、特殊染色技术张100如特殊组织染色、组织化学染色、免疫组化染色、免疫荧光染色等。


13、电镜病理检查标本300电镜、免疫电镜、扫描电镜等。


14、尸体X光检验张80。


15、尸体CR检验张150。


16、法医现场检查例1000进行现场勘验、物证搜集和现场重建工作。


17、法医病理鉴定文证审查例1200。


(二)法医临床鉴定


18、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19、伤残程度评定例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


20、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同上。


21、病、诈伤鉴定例1500同上。


22、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同上。


23、劳动能力鉴定例700同上。


24、活体年龄鉴定例800同上。


25、男性性功能评定例700同上。


26、听觉功能评定例700同上。


27、视觉功能评定例700同上。


28、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例900同上。


29、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例600同上。


30、后期医疗费评定例600同上。


31、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例600同上。


32、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例600同上。


33、治疗时限评定例600同上。


34、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例800同上。


二、劳动签定和司法鉴定有哪些区别


1、鉴定机构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


2、鉴定标准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标准有大概400多项;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只有大概200多项,从鉴定标准的范围来看,简单理解就是,工伤鉴定能鉴定到十级的,在司法鉴定中不一定能鉴定的到伤残。


3、鉴定流程不同,工伤鉴定需要先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才能做工伤鉴定;司法鉴定,在你伤情稳定后即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相关法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上述内容就是对“2020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法律解答,司法鉴定是收费的。司法鉴定的种类的有很多,并且每一样的价格都不大相似。如果读者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尚有疑问,欢迎您到深圳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解决你的困惑。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文章不错,赞一下 阅读:1117次 点赞:
关键词
相关推荐
法律热点
金牌律师推荐
律      师: 张磊
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 13751006692
律      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69536 今日解答6893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主页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