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和妻子是2015年结的婚,婚后没有孩子,2016年妻子成为公司高管之后经常出差,而且经常以各种理由夜不归宿,对我也越来越冷淡,后来妻子主动向我坦诚了婚外情,并草拟了将大部分财产给我的离婚协议。我想咨询下深圳离婚律师,如果这份离婚协议我签字了,我们的夫妻关系就算解除了吗?还是说最终生效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后才生效?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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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协议离婚是有程序的,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而且两人要达成一致意见,还要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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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环节步骤是双方拿到离婚证。所以说必须去办理离婚证才算生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一人一份,民政局存档一份。如果只是协议离婚了,但没去办离婚证,那婚姻关系还是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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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只有在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并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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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如果一对夫妻只是彼此达成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而未到民政部门备案和办理离婚手续,这样的离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这样只能称为“事实离婚”,只有到民政部门办理完了离婚手续。这才算真正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