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69536 今日解答6893
开设赌场罪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05


  我们应该知道开设赌场罪,并不仅仅指现实中的赌场,在我国,目前有许多在互联网上开设的赌博网站,也是符合开设赌场的标准,那么,开设赌场罪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开设赌场罪最新规定?接下来由深圳律师网详细为您介绍!


  一、开设赌场罪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犯罪人员有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行为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刑期,但如果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刑期。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以上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关于开设赌场罪最新规定的内容,由此可知,有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等行为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刑期,但如果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刑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深圳律师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文章不错,赞一下 阅读:1350次 点赞:
关键词
相关推荐
法律热点
金牌律师推荐
律      师: 张磊
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 13751006692
律      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69536 今日解答6893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主页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