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发回重审是指当事人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法院上诉案件审理,仍然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人认定错误等问题,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的审判制度。那么,发回重审案件的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呢?深圳律师网为你讲解。
发回重审案件的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
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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