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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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1-12-23

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一般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但如果是属于计算机软件的话,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而现实中出现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也比较多。那么,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呢?找深圳律师网在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了解清楚了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之后,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毕竟实践中还是要靠证据。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有关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内容如下:


  一、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二、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怎么确定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可以让大家对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对知识产权法这方面内容还有其他不解的地方,请上找深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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