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竞争越来越大,人才与人才之间的竞争,企业与企业之前的竞争。于是,很多用工单位为了吸引人才,建立了诸多的员工劳动福利待遇制度。但是,在企业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时,就会跟员工之间产生纠纷。下面深圳律师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劳动福利待遇的内容。
劳动福利待遇的内容
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劳动福利待遇纠纷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福利待遇是用工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的,劳动者也因为福利待遇才会对用工单位有很强的归属感。所以企业应该完善自己的劳动福利待遇制度,避免纠纷。在纠纷发生时应该及时找到仲裁机构协议,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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