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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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11-21

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于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3、《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4、《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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