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69536 今日解答6893
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深圳律师网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时间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被延长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结合38条的规定,每周只能劳动6天,每周劳动不能超过44小时,即每天平均劳动时间为7.33小时,最多8小时,超过该法定劳动时间就是违法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文章不错,赞一下 阅读:1309次 点赞:
关键词
相关推荐
法律热点
金牌律师推荐
律      师: 张磊
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 13751006692
律      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69536 今日解答6893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主页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