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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深圳律师网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一定的鉴定费,再由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听证、取证。更多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医疗事故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成员有哪些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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