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在我们代理的大量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纠纷处理的第一步。而各级医学会在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应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予以审查,如果不符合鉴定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医疗事故有五种不受理
这五种情况的医疗事故专家不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