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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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争议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虽然每个人都不是喜欢医院,觉得医院味道难闻,感觉怪怪的。但是当我们生病时,还是要到医院去治疗。就想古时候有中医治死人的情况,现代是医院也会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争议是怎样的?现在,深圳律师网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争议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争议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三、出了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疑是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应在病人死亡48小时内由医患双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请尸检,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委托司法机关组织实施尸体解剖,并由司法机关出据尸检报告书。医患双方中任一方拖廷时间或拒绝尸检,影响对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绝方负责。


  2、医疗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申请方缴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对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绝尸检者,可拒绝受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医疗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医疗单位与病家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


  4、医患双方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5、医疗事故鉴定自提交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发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六)医患双方任一方起诉到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受理。


  7、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发出后,医患双方有一方不服,应在15日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即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非法行医的“医疗单位”发生疑似“医疗事故”的,不在上述的处理程序内。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争议的相关内容。综上,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的费用有明确规定,受害者可以根据规定要求赔偿。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深圳律师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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