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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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申办流程
发布时间:2020-11-12 来源: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那么,你知道司法鉴定申办流程吗?和深圳律师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司法鉴定申办流程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二、如何理解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诉讼中,有法定司法鉴定决定权的机关或部门依其职权,或自己决定,或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或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据此可以看出,司法鉴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进程中发生的,没有引起诉讼的事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则一般不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加以决定。


第二,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复合式的,是申请主体、决定主体和执行主体的结合体。


第三,被鉴定客体是指与案件确实有关的人身、财物、事实、现象,是鉴定所要确定的目标。


第四,供鉴定客体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在鉴定中习惯称之为检材。


第五,案件中那些无需专门知识技能即可被人们以普通常识所理解和认可的证据,如有明显特征的赃物、无争议的契约或视听资料等,则不会成为司法鉴定的客体。应当明白,诉讼中,案件中的大量证据是不鉴自明的。


上述内容就是对“司法鉴定申办流程”的法律解答,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进程中发生的,没有引起诉讼的事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则一般不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加以决定。如果读者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尚有疑问,欢迎您到深圳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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