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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高铁”行为该负什么行政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深圳律师网

“拦高铁”行为该负什么行政责任

合肥车站乘车女子“拦高铁”事件引发广大关注,类似这种阻拦交通、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更多的是要承担行政责任。那么该负什么行政责任呢?行政处罚该罚多少?能否处以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请看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解答。


    行为人要为其扒阻高铁、妨碍正常发车、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一起来看看“拦高铁”事件女子的行为具体该负什么行政责任吧。


  一、事件回顾


  在合肥火车站,一列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的列车停靠合肥站时,一名女子以等丈夫为由,强行阻拦列车关门发车。


  二、刑事责任


  对于这种阻碍列车关门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除非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才能够依《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进行处罚。如果达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标准,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


“拦高铁”行为该负什么行政责任


  三、行政责任


  (一)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有:


  1、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2、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3、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4、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二)行政处罚罚多少


  法律规定,对于上述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可以对该女子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行政拘留拘几天


  该女子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面对这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阻碍列车驶出站台的行为,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在站台的铁路民警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一个案例一个教训,广大群众在出行之际要遵守相关交通铁路规定哦,违规事小,安全事大!以上就是关于阻拦交通、危害铁路安全之类的事件的相关行政处罚规定,想要了解更多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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