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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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


  租赁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自然租赁合同纠纷也不少见。租赁人和出租人经常因为租赁合同产生各种矛盾,从而引起纠纷。那么,具体而言,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这类案件靠哪些法律调整呢?接下来,就由深圳律师网带您看看相关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租赁合同纠纷的概念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而租赁合同纠纷是因租赁事由不符合当事人预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


  二、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商法领域调整。如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大部分的租赁合同诉讼是由出租方提起,因为承租方确实无力支付租金或者在诉讼前会采取拒付租金的方式试图让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同样在大部分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都会提起反诉,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提供的租赁物违法(属于违章建筑)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目的(不符合商业用途,办不了营业执照);一房二租;无故提前解约。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主要有: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无论理由是否合法合理);违反约定装修、改建;转租等。


  三、避免租赁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您带来的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的相关内容啦,希望亲们能够在订立租赁合同前注意合同细节和内容,避免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随时咨询法深圳律师网,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帮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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