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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执行指挥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线上线下执行财产查控已正式投入试用。通过该查控可以实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和控制统一操作办理,为执行人员快速全面的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提供了便利。
指挥中心运行以来,极大的提高了执行人员的办案效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执行工作压力,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该执行查控功效的最大发挥。一是部分联网单位反馈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甚至不反馈。目前执行查控系统已经实现了与区内外多家银行及车管所等部门的点对点查询,基本做到财产的全面查询。但是就财产查询反馈的结果来看,有以下不足:1.部分单位信息反馈不完整,存在财产信息遗漏的情况。2.部分单位未反馈查询信息。3.部分单位反馈时间较长。
二是未能实现与部分单位的点对点信息查询。目前通过线上查控系统未能实现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国土、金融证券、到期债权、股权等财产信息的查询,只能由执行人员到以上单位进行人工查询。另外,股权只能通过名称查询,不能根据身份证号码等证件号码查询,自然人的姓名重复率高,甄别筛选工作量大。
三是线上冻结措施“一刀切”。部分案件被执行人有余额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后不久就需要全部解冻。现在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名下凡是有余额的账户采取一律冻结的措施,部分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会主动履行义务,这样已经采取冻结措施的账户就需要及时解冻,因此给指挥中心及各承办人造成大量不必要的工作压力。
四是线下财产查询、控制时部分协助单位工作人员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抵触心理。当前洪泽法院执行局将线下财产查控集中到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导致在财产查询、控制时总是大批量工作集中到一起,无形之中加大了协助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量,影响其对企业、个人的正常工作。此外,经常遇到刚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控制措施被执行人就履行义务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形就要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解除冻结或查封,这又增加了执行人员及协助单位的工作量。因此,人民法院查询、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与协助单位正常工作开展相冲突,这样就难免造成协助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抵触心理和不协助状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争取各协助部门配合,形成大执行格局。提高协助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及时、全面、准确反馈办理结果,防止不反馈及错误反馈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银行、税务、国土资源、不动产、车管等部门的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开发批量自动查控功能,逐步实现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以提高执行效率。建议辖区银行等协助单位设立司法集中查控窗口,对不协助的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对被执行人采取控人控车措施,已有多人被抓获;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部门合作,为被执行人量身定制“失信彩铃”,一个月来已有6人主动履行,为申请人追回欠款11万多元;与辖区房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在洪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置查控专网,目前通过专网已对440多名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进行了查询,共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120余处不动产信息。
二是通过上层制度设置,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近期最高院已与银监会、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电脑系统设置多种甄别方式。通过完善的制度来提升执行查控的效率,极大方便了执行人员的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优化指挥中心配置,提升人员素质。由专人对案件进行初步筛选、甄别,对于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案件及时查控,其他案件根据不同情形判断是否需要对所有银行账户冻结、对所有线下财产采取控制措施,未采取措施的及时告知承办人。此举能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线上财产控制要有选择的进行、线下财产查控加强与承办人之间联系交流。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选择性的采取冻结措施,指挥中心主要是对其余额较大或常用账户采取及时冻结措施,对于余额特别小、长期不用账户暂时不采取措施,待案件到承办人手中时,由承办人决定是否一律冻结,避免冻结后又立即需要解冻的无谓劳动。线下财产查控加强与承办人之间联系交流指挥中心将线下财产查询结果查出后及时反馈给承办人,针对可能发生转移财产等比较紧急的情形由指挥中心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其他案件由承办人决定是对被执行人财产否采取控制措施。
202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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