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罪名库 / 渎职罪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立案标准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拘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 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部分)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