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对单位行贿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罪名库 / 贪污贿赂罪 / 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的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对单位行贿罪 824 时间:2020-10-12


当下的中国正在反腐倡廉,所谓“腐败”,是一种腐化的社会风气,行贿受贿则是腐败之风的一种。对单位行贿会触犯法律,情节严重将构成行贿罪。那么,对单位行贿罪数额是怎么认定的?接下来,深圳律师网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对单位行贿罪的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对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有关“对单位行贿罪”的相关知识,总之,在经济往来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单位行贿,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则触犯法律。如果您的情况更为复杂,深圳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0

10/12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