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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产品不受到侵害,会为自己的产品申请专利,当然专利是需要维护的,那么当外观权被侵权,应该如何维权呢?
相关法条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总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协商解决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协商解决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解决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做法:一是各方的负责人直接进行协商,各方协商以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成书面记录或者书面协议,这样便于协商以后执行,以免再产生纠纷。二是各方派代表进行协商。各方代表可以是争议各方委托的律师或者是其他人。各方所派代表应当是了解基本情况、懂得法律知识的有关人员,这样便于依法解决有关问题。
(二)提起民事诉讼
各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三)请求行政处理
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如果不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性质上属于民事纠纷,通常应通过司法程序加以解决,而不应由行政机关处理,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利行政机关进行处理,对于发挥专利行政机关业务优势,减少专利诉讼案件,方便当事人,是有利的。但是,究竟采用哪种方式对自己比较有利,要由当事人自己来判断,选择权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2020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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