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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出现民事纠纷都有哪些?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审程序 963 时间:2020-06-29

买房出现民事纠纷都有哪些?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依照以往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发生原因进行总结,以下是在商品房买卖中可能出现的容易引起纠纷的情况,当事人在交易时应提高谨慎度,避免出现以下的情形。 (一)开发商隐瞒不具备相关资格或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实进行预售房交易。 一般而言,这种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就差,且无诚信可言,这样在购房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是在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后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变成现实。 (二)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 当今社会,房价居高不下,而且持续呈现蹿升势头,开发商往往通过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中设定不允许购房人在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一定幅度(一般为3%)时有权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补足。这样,在房价下跌时购房人则无法要求以交付时的市场价补足或造成购房人根本无能力补足而无端构成违约,更为严重的是可能造成开发商超预售许可面积而使超面积部分的商品房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对于“缩水”的商品房,一个最大的麻烦是预计使用的面积达不到,房屋使用受限却无法重新选择。 (三)实际履行这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使购房者“受困”。 商品房的逾期交付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法院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都会选择适用实际履行,致使购房人无法摆脱该合同而做重新选择。而且在现行的格式文本“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一般设定在超过几个月后仍未交付时只能终止合同并获得20%已付款的违约金或在获得10%的已付款的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这些都会使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发展商对房屋设计单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开发商的重大违约,但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却对违约责任的规定上很不合理。合同中仅规定开发商退回房款并给付一定利息。依此,购房人在因设计重大调整不满意而退房时,往往已丧失了找到更好房子的机会或须花费更多的价钱才能找到,而因这种机会成本的损失在文本合同中也无明确规定赔偿,索赔的成功率预计很低。 (五)房屋的质量问题。 实践中,一般认为裂缝在0。3mm以内属合理安全使用范围,但若0。3mm以内的裂缝存在于顶楼或洗手间处的楼板或外墙,则极可能出现漏水的可能,且整修的效果差、程序繁琐,对此购房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二、买房会出现的纠纷有哪些 对于出现的房产纠纷,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 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三)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关于买房出现民事纠纷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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