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债权债务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债权债务 / 债权类型 / 债权抵押
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
债权抵押 1097 时间:2021-07-30


  我们在装修房子、创业等方面需要用到大量资金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款,或者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时就需要以房产作为抵押,并与银行签订债权抵押协议书,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可以依法通过拍卖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接下来,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提供一份2019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作为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2019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

  债权抵押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原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2019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

  二.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 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整理的2019年债权抵押协议书范本以及相关的内容,为了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有效性,深圳律师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拟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确认相关责任。债权抵押协议书也可以进行公证,公证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债权质押合同
      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合同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一份完整的,规范的合同,不管对甲方还
    债权抵押 799 时间:2021-07-30 查看更多
  • 什么情形下债权可以抵押
      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些债权是不能够抵押的,什么情形下债权可以抵押?深圳律师网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债权抵押 1016 时间:2021-07-30 查看更多

2021

07/30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