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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是是违法行为对他人的人身权侵害的,受害人可以作为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跟着深圳律师网张磊律师一起了解一下吧!
在实践中,如果受害人对侵权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结后,受害的以其伤势加重或者引起其他病变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作新案受理。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受害人受损害程度的证据材料;
2、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3、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5、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6、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7、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因死亡所支付的丧葬费各类经济损失费或因受害人死亡而生前受抚养的人要求给付必要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丧葬费凭证及清单,受害人生前抚养情况的证明;
8、受害人伤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复检伤情的证明;
9、因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因非道路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
10、因医疗事故要求赔偿的,还应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11、要求雇主赔偿的,还应提供雇佣关系的证/材料。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18条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导致伤残和死亡后果的,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以上就是找深圳张磊律师网为您整理的最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综上,原告需要提供的证据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确定,例如医疗证明、病历、护理费凭证、收据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深圳律师网张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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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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