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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在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转让合同的同时相对的像债权或者是债务也会同样进行转让,那么,为了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问题的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
1、转让方是不是具有资格。
如房东同转让方签的租赁合同约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得转让等,这时最好由房东参与签个三方转让协议,同时转让方应将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提供给乙方。
2、房屋产权及房屋用途
房屋是否有产权证,房产证上是否注明商业用房,如不是受让方应慎重考虑,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需房产证复印件(非商业用房不给办理的)。
3、房屋结构及地段
房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经营业务在此地段是否符合公安、环保、卫生、文广等各部门的要求,能否办出有关证件。
在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债权人转让合同,首先是要通知债务人的,如果不通知债务人,那么转让是不生效的。而且,债权人是有权利撤销转让合同的,但是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其次,如果债务人想要撤销合同,最好是与债权人协商进行,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深圳律师网律师。
202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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