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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需要哪些证据
行贿罪 1102 时间:2021-06-29

行贿罪需要哪些证据


一、行贿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在犯罪主体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自然情况。


在主观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原因、过程。


在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方面:


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


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


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


5、获得的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二、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在刑法理论中,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合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相对行为之结合为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如果缺少任何一方相对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基于行贿行为与受贿罪的对合关系,行贿人与受贿人的供述应该相互印证。因此,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证明行贿人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在此,需要证明的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受贿人与行贿人的关系;


2、收受财物或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3、受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及存放、使用、消费等对受贿金钱或物品的处理情况;


4、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


三、证人证言


1、行贿知情人的证言,行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行贿人、受贿人的关系;行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行贿人行贿的原因,即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2、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受贿知情人的证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知情人与受贿人、行贿人的关系;受贿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金钱、财物的数量;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情况。


四、物证


物证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起获的贿赂赃款、赃物;


2、犯罪嫌疑人用受贿钱款购买的物品。


五、书证


书证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证明犯罪嫌疑人主体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证明犯罪嫌疑人行贿前支取钱款的银行存折、支取凭单;


3、犯罪嫌疑人行贿前后所作的笔记、日记、日历、台历记录;


4、犯罪嫌疑人购买贿赂物品的发票;


5、受贿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证明、单位职务、职权证明;


6、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批示、文件;


7、支出回扣、手续费的经济往来的合同书,履行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8、受贿人收取贿赂的笔记、日记记录,银行存款的存折等。


六、鉴定结论


对能够证明行贿人、受贿人行受贿行为的签字笔迹,应当作刑事科学技术鉴定。


七、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抓获经过,应表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


2、如有犯罪前科,应调取前科判决书、释放证明书等;


3、如有立功或重大立功情节,应有证明立功或重大立功的书面材料。


行贿罪不是一个小罪行,它关系到一个人的一生和未来。如果一个人犯了行贿罪,可能之后想找工作不会那么方便了。所以,行贿罪是需要完全充分的证据才能成立的。以上内容就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与“行贿罪所需的证据”有关的知识,如果您还有疑惑,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律师,我们将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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