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经济犯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经济犯罪 / 金融犯罪 / 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司法解释
贷款诈骗罪 1143 时间:2021-06-30


在有经济困难的时候很多人会找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有些人申请贷款的时候动了歪念头,利用一些漏洞来实施诈骗,这就构成了犯罪的实施,会收到相应的处罚。那么,贷款诈骗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深圳律师网为你仔细讲解.

贷款诈骗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发[2001]11号。)


深圳律师网


(一)、“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三)、本解释中使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四)、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12、13条,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32号。)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贷款等问题惹上了法律纠纷,建议你可以找深圳律师网律师提供帮助。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贷款诈骗罪法条规定有哪些?
    导读:《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
    贷款诈骗罪 834 时间:2021-06-30 查看更多
  •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编造引进资金的;2、编造引进项目等虚假理由的;3、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4、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5、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
    贷款诈骗罪 994 时间:2021-06-30 查看更多

2021

06/30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