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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之外,还有一个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设立主要是便于案件的审理,提高审判效率。程序的简易性决定了它主要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那么,案件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怎么启动?跟随深圳律师网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什么是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也是指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的一种适用程序,因此也叫当场处罚程序。当场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怎么启动
二、简易程序的特征
第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等程序规定的限制,大大简化了审理程序。
三、案件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怎么启动
事诉讼法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这类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人民法院在审理前,要根据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据有关法律,对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作出判断。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罪行较重,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
(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刑法中规定的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等。字串8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在保证办案质量、正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上,及时、迅速地审结案件,解决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案件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怎么启动”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三类案件,即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
20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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