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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高利转贷罪要被判刑吗
高利转贷罪 1045 时间:2021-05-17

  一、高利转贷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认定高利转贷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高利转贷罪,需要准确认定其犯罪对象,即何谓信贷资金。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有关贷款方针、政策,用于发放农村、城市贷款的资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



  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



  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下系统内的借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款。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安排长期贷款。



  三、高利转贷罪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第2号)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高利转贷罪往往涉及的数额都比较大,我国法律也在高利转贷罪的数额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以上就是有关个人高利转贷罪要被判刑的详细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大家来咨询相关律师。



高利转贷罪追诉时效有限制吗

  一、高利转贷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般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两年。所以,放高利贷这种行为与时间是没有多大的联系,仅仅是在诉讼时效上有关联。



  第二十三条:高利转贷案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二、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概念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高利转贷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1、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2、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3、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高利转贷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高利转贷罪的主体。



  4、高利转贷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



  以上就是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时效有无限制的相关内容,一般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两年。实践中,我们实际接触到的高利转贷案件都是各不相同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对行为人或犯罪单位的处罚,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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