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侵犯知识产权罪 /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 931 时间:2021-06-05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跟深圳律师网一起来看看吧。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整理的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深圳律师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1

06/05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