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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严重影响重大任务完成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人员或者国内恐怖组织和人员利用,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遗失的武器装备数量多、价值高的;战时遗失的,等等。凡涉嫌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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