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婚姻家庭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婚姻家庭 / 离婚纠纷 /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要怎么认定?
家庭暴力 1507 时间:2020-09-29

导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是:不仅仅限于发生在夫妻之间,对家庭其他成员实施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偶尔发生的争吵、打骂,不能一概作为,解释中的家庭暴力来对待,暴力行为必须在客观上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才能予以认定。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怎么认定?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必须是家庭成员,且施暴者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如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亲属关系,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兄弟姐妹关系等。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认为具有配偶关系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当然,这在家庭暴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事实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包括老人、儿童以及女性对男性的施暴,这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


一是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


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身体权是家庭成员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健康权是家庭成员维持其人体各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以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自由权是家庭成员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各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间存在难以割断的内在联系:


首先,在对身体的暴力中可包含对性的暴力,而对身体的暴力无疑会引发精神折磨和心灵伤害,于是引发间接的精神暴力;


其次,对性的暴力既是对被害者的身体暴力,也是精神暴力;


再次,对被害者的精神暴力,毫无疑问地会损害被害者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从而导致间接的身体暴力。至于在精神暴力后强迫或鲁莽为之的性行为则无疑是直接或间接的性暴力。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等暴力形式存在,家庭暴力伤害的不仅是指对家庭成员的身体造成伤害,也包括对家庭成员的心理造成伤害。下面请大家和深圳律师网一起
    家庭暴力 1117 时间:2020-09-29 查看更多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少
    在这个离婚率越来越高的时代,法律武器对于保护个人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当我们面对家庭暴力时,那么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少呢?以下就是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家庭暴力 1125 时间:2020-09-29 查看更多

2020

09/29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