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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二审中,上诉人如果有新的证据就要及时进行提供,需要在举证的期限内向法院进行提交。那么对于二审新证据的举证期限是什么时候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具体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深圳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审新证据的举证期限
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
相关法律知识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清楚了吧,这是实际中很重要的一点。对于上诉人在进行二审上诉时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新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受理,这是在二审中很重要的一点,上诉人需要依法进行举证。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专业律师。
202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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